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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杯”鹏程万里摄影大奖赛征稿启事

2011年8月17日

为形象展现上海国际都市的风采,凸展上海万里城的居住时尚和人文精彩,值此2011年夏季,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和上海中环集团主办本次“中环杯”鹏程万里摄影大奖赛。

一、活动主题及内容
主题:鹏程万里,精彩万里。内容包括:(1)反映万里城社区和谐景观和人文风尚;(2)反映万里城的生态景观及人文。
二、比赛时间
2011年8月17日—10月10日(截稿日)
三、赛参者
1、专业组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及二级分会会员,相关摄影专业人员
2、业余组  业余摄影者、社会公众及万里业主
四、作品要求
1、数码和胶片均可拍摄。本次比赛只收彩色影像的照片载体;
2、投稿作品需本人所摄;
3、投稿作品必须是一次拍摄形成的单一影像数据制作的照片(含一次拍摄的在同一影像上的多次曝光)。不允许对原始数据作二次创作(指增加或减少影像的元素,修改或替换原图像的景物和色彩等);
4、以照片载体形式投稿(可以用照相纸打印的图像,不收打印纸和其他载体的图像稿件)。每人限投10幅,一组照片(规定为4幅)为1幅投稿单位计算;
5、投稿作品尺寸要求:一般作品为7?(长边为7?,短边最大为5?);方型照片为5×5?;用宽幅相机(指胶片的宽幅底片制作的照片。用135型及便携式数码相机拍摄选择16:9或宽幅形式的不属此范围)或多幅图像拼接(同一拍摄现场,用接拍方式拍摄两幅以上部分画面的图像)的照片短边最大为5?。组照规定组合后的尺寸为10×8?;
6、投稿者需同时交参赛作品的数字文件(刻录在光盘内)。须提供数码拍摄时的原始数据(不能进行压缩和转换存储格式);并按投稿登记顺序在照片数据文件上注明:照片号—题名—作者;组照除提供原始数据以外,还需同时提供组合后的数据;胶片拍摄的需提供用专业底片扫描或电分的30M以上/幅的BMP(TIFF)文件(本次比赛不收底片);
7、投搞者须在投稿作品背面右下方注明:(1)注册号(投稿时办理)——作品顺序号(此编号要与图像数据的号码相符);(2)作品题名。除此之外,不准在作品正、反面有任何文字和注记;
8、参赛作品勿装裱(不能在投稿影像的空余部分用颜色和线条进行修饰);
9、截稿和收稿点
●  截稿日期:2011年10月10日17:00(以收到稿件为准)
●  参赛者必须先到指定地点注册报名,领取拍摄证及参赛编号。
●  报名及收稿地点(周一~周五,9:00~17:00)
a 富平路800号 中环国际酒店,电话:62770068-2310
b 华山路351弄3号3楼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艺术部童小姐,电话:2484702-25

五、奖项设置(奖金均为人民币,个调税代扣)
● 专业组
  特等奖1幅    获奖金30000元(人民币、下同) 
  一等奖2幅    获奖金10000元
  二等奖3幅    各获奖金5000元
  三等奖5幅    各获奖金3000元
  佳作奖10幅  各获奖金1000元
  入选59幅    各获奖金800元
● 业余组
  一等奖1幅  获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幅  各获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幅  各获奖金2000元
  佳作奖10幅  各获奖金1000元
  入选24幅   各获奖金800元
六、附则
1、本次摄影大赛为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的2011年度的市级摄影比赛之一。参赛者(包括入选和获奖者)均被列入市摄影年度记分评定序列;
2、本次摄影大赛的获奖作品(包括底片和数码拍摄的原始文件)的版权归中环集团所有。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大赛获奖和入选作品的宣传发布权及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
3、本次投稿照片及数据光盘均不退还,望投稿者自备备份;
4、参赛者注册姓名(身份证)等必须为个人真实信息;
5、凡投稿者均被视为已阅本次摄影比赛的启示和遵守本次活动相关的规程;
6、参赛作品中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事宜,均由参赛者自理;
7、参赛者在进入小区拍摄过程中,须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私人住所,拍摄时必须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
8、本次大赛的评选工作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组织成立专业评委小组进行评选;
9、本次大赛的获奖者将由主办单位颁予获奖证书及奖金;
10、本次摄影大赛及相关活动的解释权归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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